舆情公关
「危机公关高搜」加多宝恶意“消费”英烈被判赔礼道歉
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773     发布时间:2019-10-17 01:33:45

危机公关高搜:体育危机公关事件,体育危机公关事件,公共学危机公关处理原则。

近3年成功的危机公关案例分析?

危机公关原标题:加多宝恶意“消费”英烈被判赔礼道歉

公共学危机公关处理原则 危机公关高搜

危机公关试题及答案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5个侵害英雄人物、历史人物名誉、荣誉等人格权益的典型案例。

危机公关案例论文  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程新文介绍,人民法院在5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对权利主体的范围、侵权行为方式和类型的定性、行为人主观过错的认定、言论主体对他人批评的容忍义务、损害后果的判断等方面,全面准确地把握了侵害名誉权等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法律论证充分,案件的审理及裁判结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危机公关高搜 - 体育危机公关事件

危机公关处理案件  伤害公众感情承担较高容忍义务

危机公关高搜  【基本案情】2013年,《炎黄春秋》杂志刊发洪振快撰写、黄钟任编辑的《“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以下简称细节)一文。该文共分“在何处跳崖”“跳崖是怎么跳的”“敌我双方战斗伤亡”“‘五壮士’是否拔了群众的萝卜”4部分,对“狼牙山五壮士”英雄事迹的细节问题提出质疑。

富士康跳楼危机公关处理  文章发表后,2013年11月23日,梅新育在微博上发表博文:“《炎黄春秋》的这些编辑和作者是些什么心肠啊?打仗的时候都不能拔个萝卜吃?说这些的作者和编辑属狗娘养的是不是太客气了?”该博文被转发360次,被评论32次。

  2014年3月,黄钟、洪振快以梅新育侵犯其名誉权为由诉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梅新育停止侵权、删除相关侵权言论、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元。

  【裁判结果】丰台区法院一审认为,细节一文对这些英雄人物和英雄事迹的不当评论和评价,都将会伤害社会公众的民族感情,引发社会公众的批评,甚至较具情绪化的批评。黄钟、洪振快对该文引发的激烈批评及负面评价应当有所预见,也应当承担较高程度的容忍义务。梅新育微博的内容并未直接指出“这样的编辑和作者”的姓名,公众需点击所转发的微博链接才能知晓该文的编辑和作者,此种方式限制了该条微博的影响。且公众作出的评论并未针对黄钟、洪振快,而是主要针对《炎黄春秋》杂志。判决驳回黄钟、洪振快的诉讼请求。黄钟、洪振快不服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本案中,人民法院从原告所发表文章的内容及其涉及的历史人物、历史事件的重大历史意义分析,认为原告对于该文所引发的言论具有较高的容忍义务,较为准确地界定了原告对于自己言论的注意义务;从被告发表言论的主观动机以及其言论所批评的对象、受众从其言论中获得信息的方式以及受众由此对原告所作出的社会评价等方面,认定被告并未构成侵权,也指出其言论亦有不当之处,在准确、全面适用现行法的同时,贯彻了侵权法平衡行为人的行为自由与保护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英雄精神属社会公共利益一部分

  【基本案情】葛长生、宋福宝分别诉洪振快名誉权纠纷案,由洪振快撰写的细节一文以及其于2013年9月9日在财经网发表的《小学课本“狼牙山五壮士”有多处不实》一文所引起。

  案涉文章发表后,“狼牙山五壮士”中的葛振林之子葛长生、宋学义之子宋福宝认为,细节一文,以历史细节考据,学术研究为幌子,以细节否定英雄,企图达到抹黑“狼牙山五壮士”英雄形象和名誉的目的。据此,葛长生、宋福宝分别起诉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洪振快停止侵权、公开道歉、消除影响。

  【裁判结果】西城区法院一审认为,被告撰写的细节一文涉及到两原告的父亲葛振林和宋学义,葛长生、宋福宝均有权作为本案原告就侵害葛振林、宋学义名誉、荣誉的行为提起诉讼。葛振林、宋学义均是“狼牙山五壮士”这一系列英雄人物的代表人物,这些英雄人物及其精神,已经获得全民族的广泛认同,是中华民族共同记忆的一部分,是中华民族精神的内核之一,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而民族的共同记忆、民族精神乃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论是从我国的历史看,还是从现行法上看,都已经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一部分。所以,洪振快撰写的文章侵害的不仅仅是葛振林、宋学义的个人名誉和荣誉,并且侵害的是社会公共利益。

  尽管案涉文章无明显侮辱性的语言,但通过强调与基本事实无关或者关联不大的细节,引导读者对“狼牙山五壮士”这一英雄人物群体英勇抗敌事迹和舍生取义精神产生质疑,降低了他们的英勇形象和精神价值。被告的行为方式符合以贬损、丑化的方式损害他人名誉和荣誉权益的特征。

  综上,一审法院判决洪振快立即停止侵害葛振林、宋学义名誉、荣誉的行为,于判决后3日内公开发布赔礼道歉公告,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

来源:【危机公关高搜】-「危机公关高搜」加多宝恶意“消费”英烈被判赔礼道歉
分类:危机公关


版权声明: 零畅危机公关公司,为客户提供从网络公关、舆情公关、危机处理!等一整套解决方案。 本文由零畅危机公关公司原创,转载请保留链接:https://www.a9sy.cn/yuqingchuli/1300.html,部分文章内容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处理。谢谢!!!